<<股票大師的投資之道>>人物經(jīng)典
初露鋒芒
1956年5月1日,也就是他剛到奧馬哈的那天,他把一幫家人和朋友們組織起來。有限的7個成員:姐姐艾麗絲和她的丈夫,艾麗絲姑媽,多克·湯普森——他以前的室友和他的母親,還有他的律師丹·莫內——籌集了105000美元資金,巴菲特作為總合伙人,投入了100美元,雖然這是個很小的數(shù)目,但是巴菲特不再是為他的父親或本·格雷厄姆掙錢了,而是為他自己的合伙公司——巴菲特有限公司掙錢。事實上,他的父親認為當時道·瓊斯指數(shù)200點的水平偏高,因此勸告他在購買股票前稍做等待。如果他聽了父親的話,也許今天這100美元是他的全部財富,而此時,經(jīng)歷了理論的學習和實踐磨煉的巴菲特已日漸成熟了。他明白購買單支股票與跟隨市場走勢進行投機的區(qū)別:購買公司股票需要專門的會計與數(shù)學技能。而掌握市場波動則需要投資者控制他們的情緒。在股票市場上,情緒的力量往往比理性的力量更為強大,投資者的貪婪與恐懼往往促使股價或高或低于公司股票的內在價值。因此,投資者的感情比公司的基本情況對股票價格有更強大的沖擊力。當人們貪婪或恐懼時,常常會以愚蠢的價格購買或出售股票。而股票的長期價值取決于企業(yè)的經(jīng)濟運行,而不是每天的市場行情。從長期看,普通股股價與企業(yè)的基本經(jīng)濟價值表現(xiàn)出極為顯著的相關關系。巴菲特一直能夠使自己置身于股票市場的情緒沖動之外,在他的辦公室里,甚至找不到一臺股票行情機。此時,26歲的巴菲特有著中等的積蓄和并不穩(wěn)定的收入,卻有著令人驚愕的自信——他開始擔心如何處理當他變得富有后難以計數(shù)的金錢,更擔心他的孩子們會受到金錢的腐蝕,卻似乎并不擔心如何掙到它們。同時巴菲特內心的自信和清醒的規(guī)劃使沒有作為獨立操作者的輝煌業(yè)績的他得以從公眾中獲取資金。資金是他從外界需要的淮——一件東西,他從本質上對提供建議者和金融預言家持懷疑態(tài)度。對于一種有投資價值的股票,巴菲特必須說服自己,而一旦他做到了,他從不在意別人的意見。因為他知徽預測股票市場走勢與買賣時機是毫無意義的;沒有任何資料能用于判斷宏觀經(jīng)濟形式。他只相信自己的分析。他一個又一個地選出廉價的股票。他的才智并沒有反映在他的經(jīng)營范圍上——那只局限于投資業(yè),而是蘊藏在他的精神之中,他的整個精神都凝聚在一個絕妙的發(fā)泄中,就如同他在孩提時代分發(fā)報紙一樣。他一個公司接著一個公司地分析著,然后記在腦中,一旦某個公司變得便宜了——股價低于公司的內在價值了,他便猛然出擊。
1961年,巴菲特在登普斯特爾公司身上下了100萬美元的賭注,這是他有史以來最大的一次投資。這是一家有80年歷史的風車和農(nóng)用工具制造廠。當時,登普斯特爾公司在停滯的銷售和令人擔憂的利潤中苦苦掙扎。巴菲特在幾年前就曾經(jīng)研究過這種股票——它是一種廉價的符合格雷厄姆購買原則的股票,巴菲特用合伙人資產(chǎn)的1/15買下了達到控股的股份額。之后,巴菲特任命自己為董事會主席,這一舉動表明他絕本甘心只做一個投資者?墒前头铺夭]有精力使企業(yè)扭虧為盈,認識到這一點后,他請了~位真正的行家哈里·博特來管理企業(yè),博特非常出色地做著巴菲特所不能做的工作,從工廠里榨出現(xiàn)金供巴菲特投入到股票和債券中去,投資之后的這些工作是格雷厄姆不提倡也從未償試去做的。以105000美元起家的巴菲特合伙人公司,到了1962年達到了720萬美元的資本,比格雷厄姆一紐曼在鼎盛時期還高。其中有100萬美元是屬于巴菲特個人的。盡管他還未在整個公眾中名聲大噪,但他已不是無名小卒。最初的由7個人組成的投資小團體發(fā)展成為擁有90人的投資集團,其成員已發(fā)展到從加州到佛蒙特。
隨著合伙人公司財富的不斷積累,巴菲特投資經(jīng)驗和獨具特色的投資理論也在不斷積累著,并為財富的積累提供了強有力的手段。
1962年巴菲特的合伙人公司以每股7.6美元的價格買下了位于馬薩諸塞新貝德福德的一家紡織公司——伯克希爾·哈撒韋的一小部分股份。當時,該公司的營運資金是它的市價的兩倍,按照格雷厄姆的數(shù)量分析法和安全空間的理論,這無疑是一種"好"股票。然而正如登普斯特爾的投資不是格雷厄姆的翻版一樣,這次投資也絕不僅僅是他老師的翻版。事實上,巴菲特的頭腦中已經(jīng)醞釀著新的想法——即不僅從格雷厄姆所推崇的從數(shù)量角度來分析企業(yè),還要從質量方面考慮。巴菲特認為,"當我們投資購買股票的時候,應該把自己當做是企業(yè)分析家,而不是市場分析家。證券分析家或宏觀經(jīng)濟分析家"。每當巴菲特看到一種股票時,他開始并不僅僅看靜止的資產(chǎn),而是將之作為一個有著獨特動力和潛能的活生生的正在運作的企業(yè)來看待,系統(tǒng)、整體地評估企業(yè),從質和量兩方面來檢驗該企業(yè)的管理狀況與財務狀況,進而評估股票購買價格。如果股票市價低于其內在價值達到合理的程度,他就會購買。當一個企業(yè)業(yè)務單純,可以理解,而且由具有贏利能力的管理力量來領導時,巴菲特就可以非常準確地估算出它未來的現(xiàn)金流量。巴菲特始終認為,一個人預計未來的能力就決定了他能力所及的范圍,在巴菲特心目中,公司周期性的現(xiàn)金流量應該像債券的利息一樣確定。對于一個較低債務水平,利潤穩(wěn)定并可預計的企業(yè),用無風險收益率貼現(xiàn)它未來各期現(xiàn)金流量,巴菲特便得到了它的內在價值。
1963年,巴菲特開始研究一種與以往他買的任何股票都不相同的股票——美國捷運公司股票。美國捷運公司,根本沒有工廠,也沒有硬件資產(chǎn)。實際上,它最有價值的資產(chǎn)就是它的名字。格雷厄姆的信條,購買一種股票必須以"來自于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的簡單而明確的數(shù)字論證"為基礎,換句話說,就是要以營運資金、廠房和設備以及其他有形資產(chǎn)等一堆可以被確定的數(shù)據(jù)為基礎。但是巴菲特看到了一種逃避開格雷厄姆視線的資產(chǎn):這就是美國捷運這個名字的特許權價值。特許權意味著獨占市場的權利。美國捷運在全國范圍內擁有旅行者支票市場80%的份額,還在付費卡上擁有主要的股份。巴菲特認為,沒有任何東西動搖得了它的地位,它的顧客群所具有的忠實性是無法從格雷厄姆那種"簡單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中推斷出來的,它不像有形資產(chǎn)那樣會出現(xiàn)在公司的資產(chǎn)負債表上,然而在巴菲特看來,這種特許權具有極大價值。
1963年11月,由于美國捷運公司的倉庫遭受了巨額詐騙,其損失估計達1.5億美元,公司總裁霍華德·克拉克深深懂得對于一個大名登記在旅行支票上的公司而言,公眾的信任高于一切。于是在這項損失的承擔者還未確定之前他宣布承擔起損失,克拉克先拿出6000萬美元給倉庫的債權人以求息訴。而事實上這個債人正是這起事件中的騙子。為此,1964年年初,美國捷運的股票從每股的60美元跌至每股35美元。然而恰恰就在這時巴菲特將自己1/4的資產(chǎn)投入到這種股票上。盡管它可能背負著一種潛在的很大數(shù)額的債務,如果判斷錯了,他辛苦積累的財富和聲譽將化為灰燼。后來的事實證明巴菲特的判斷是正確的:美國捷運倉庫債權人公司的經(jīng)營者——一個第一流的白領騙子遭到了聯(lián)邦法庭的審判,被判了10年刑,到了1965年美國捷運的股價升到了刀.5美元/M,是巴菲特買人價的兩倍。
在購買了美國捷運的股票后,巴菲特投資組合的一半都集中在美國捷運和伯克希爾上了,在巴菲特看來,伯克希爾的誘人之處在于其“數(shù)量”特征——以價格為基礎,而對美國捷運的選擇則是建立在對質量因素的主觀評價上,這些因素包括他的產(chǎn)品和管理力度等等。事實上,巴菲特的投資組合’總是相當反傳統(tǒng)的,當華爾街的基金管理者們紛紛把幾百種不同的股票塞進自己的證券組合之中時,巴菲特的投資組合僅有5種股票——美國捷運、伯克希爾和另外的三種。巴菲特相信,只有當投資者對所投資的公司一無所知的時候才需要分散投資,如果你是一個知情的投資者,能夠從經(jīng)濟意義上去理解公司,并且公司有長期的競爭優(yōu)勢,那么傳統(tǒng)的分散投資對你來說沒有任何意義。如果你擁有一個最出色的有著最低財務風險和最佳長期發(fā)展前景的公司,把錢都集中到它身上,就意味著最佳的收益。在理想的情況下,如果巴菲特能找到50種同等"優(yōu)秀"的股票的話,他一定會樂意將投資分散開來的。但在現(xiàn)實世界中,他發(fā)現(xiàn)找有限的幾種"優(yōu)秀"股票他都要費盡力氣。不管處于何種股權地位,巴菲特都很了解這樣的"優(yōu)秀"股票所代表的企業(yè)的經(jīng)營過程,了解它的贏利、費用、現(xiàn)金流量、勞工關系,以及公司的資本需要、分配與運用狀況。這些了解來源于公開、正當?shù)那浪@得的信息和他的頭腦對這些信息的判斷和整理。巴菲特嘲笑那些實踐著多元化投資的基金管理者們對他們所選擇的證券了解膚淺,因而頂多能獲得市場平均的收益率,而不會有任何更好的建樹。
從1956年到1966年的10年間,巴菲特有限責任合伙人的收益率連續(xù)10年超出道·瓊斯指數(shù),平均每年超出29.44個百分點,而且沒有哪一年投資收益率是負值。對于一個最初始的投資者來說,比如像埃德溫·戴維斯一家人,每10萬美元都變成了80.4萬美元,而巴菲特本人更是從中受益匪淺,36歲的巴菲特已經(jīng)變得相當富有了。他的合伙人公司被《奧馬哈世界先趨報》稱為全美最成功的投資企業(y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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